安全與隱私白皮書(總覽)第 12 章
第 12 章:第三方可驗證證據與狀態頁
除了我們內部的設計聲明之外,FileBolt 還提供可公開重現的第三方證據(Evidence),用來驗證可見的安全屬性 (例如 TLS 設定、安全標頭政策等)。本章定義證據類型、適用範圍、入口連結,以及將證據對應到聲明 ID 的原則。
12.0 摘要
- SHOULD:提供公開、可重現的第三方證據連結,用來驗證可見的安全基線(TLS、標頭等)。
- MUST:證據連結僅指向權威來源,絕不指向截圖或二手轉載。
- MUST:明確界定證據的範圍:外部掃描無法直接驗證完整的零知識/E2EE 實作細節。
- SHOULD:使用狀態頁彙整證據連結,而聲明的證據欄位則應直接指向原始的第三方來源。
12.1 證據類型與範圍
12.1.1 可以驗證的內容
第三方證據通常可以驗證:
- 傳輸層設定:TLS 版本、憑證鏈、加密套件、HSTS 等(取決於掃描器的能力)。
- HTTP 安全政策:CSP、X-Frame-Options、Referrer-Policy、Permissions-Policy 等標頭是否存在及其基本設定。
- 公開可見的網頁面向:常見的設定錯誤、暴露的端點,以及基線安全評分。
12.1.2 無法直接驗證的內容
第三方證據通常無法直接驗證:
- 零知識的正確性:例如「伺服器無法取得 CEK」、用戶端加密流程,以及金鑰衍生細節。
- 內部營運與存取控制:例如內部權限、金鑰管理流程、日誌清理與存取稽核。
- 絕對安全:掃描只涵蓋其特定規則集與可見面向;它們無法取代持續的安全工程與事件回應。
因此,本白皮書區分「可見的安全基線」與「協定/實作邊界」: 可見基線可透過證據驗證;零知識/E2EE 邊界則由協定規範與用戶端限制所約束(請參閱第 5 章及相關章節)。
12.2 以狀態頁作為彙整中樞
FileBolt 以 /status 作為證據連結的彙整中樞。 它並不取代第三方報告本身,而是為使用者與稽核人員提供統一的導覽,以便重複驗證。
- MUST:狀態頁上的證據連結指向權威的第三方來源(可重現)。
- SHOULD:狀態頁可標示「上次檢查日期/時間戳記」,但不應將其呈現為永久、不可變的結論。
- SHOULD:若特定路徑(例如下載/解密頁面)採用更嚴格的標頭,可在狀態頁提供路徑層級的證據(前提是第三方工具支援)。
12.3 TLS 設定證據
TLS 證據用來驗證 HTTPS 設定、協定版本、憑證鏈與可見屬性。範例如下:
- 狀態頁索引:/status#tls-configuration
- 權威第三方來源(範例): SSL Labs TLS 報告
注意:TLS 證據反映的是「掃描當下」的可見設定;它無法證明端對端的內容邊界,也無法證明伺服器是否能取得 CEK。
12.4 安全標頭證據
安全標頭證據用來驗證 CSP、Referrer-Policy、X-Frame-Options、Permissions-Policy 等基線政策是否存在及其設定。
- 狀態頁索引:/status#security-headers
- 第三方來源(範例): SecurityHeaders 報告
建議:若下載/解密頁面(例如 /transfer、/d/**)採用更嚴格的政策,內部文件應註明「關鍵路徑更嚴格」,並在可行時選用支援特定路徑掃描的工具,作為補充證據。
12.5 綜合最佳實務掃描
綜合掃描涵蓋更廣泛的最佳實務檢查(例如 HTTP 設定、常見弱點、快取與安全政策的組合)。 這些掃描為網站基線提供輔助驗證,但不等同於協定實作稽核。
12.6 對應原則:證據與聲明 ID
- MUST:每一項可驗證的聲明(Claim)在聲明 ID 總表中都有唯一的 ID 與穩定的錨點。
- MUST:聲明的證據欄位僅指向權威來源(第三方報告頁面或可重現的官方頁面),且不得指向截圖、摘要或非權威的轉載。
- SHOULD:狀態頁可作為證據的「導覽彙整」,但聲明的主要證據欄位應盡可能指向原始的第三方來源。
- MUST:聲明的措辭必須與證據的範圍一致,避免把「可見基線」誇大為「絕對安全保證」。
聲明 ID 總表(唯一權威來源): /security-privacy-appendix-claim-ids
12.7 時效性與規範性用語
第三方掃描結果會隨時間變化(例如掃描器規則更新、網站設定變更、憑證輪替等)。引用證據時應使用「可驗證但非絕對」的措辭。
- SHOULD:在狀態頁或文件中記錄「最後驗證日期/時間」(如適用),並允許使用者自行重複驗證。
- MUST:避免使用「永久/絕對」的措辭;請使用與證據範圍相符的用語,例如「掃描顯示已啟用/符合」。
- SHOULD:當關鍵安全政策變更(例如 CSP 收緊、TLS 更新)時,請記錄於變更日誌,並連結相關的聲明 ID。
12.8 相關聲明 ID(預留)
本章涵蓋「第三方證據與對應原則」。對應的聲明 ID 維護於 附錄:聲明 ID 總表 ,該附錄為唯一的權威來源。